127. 第 127 章

《一剑在手,全境皆有》全本免费阅读 aishu55.cc

是的,孙芍药可以确定的说,那个人是傅成,那个会在梦里反复折磨她的傅成。

虽然他弓着腰,虽然他留着络腮胡,但他掩藏不了他与生俱来的阴鸷和狠厉,以及她见到他不自觉出现害怕和绝望的情绪。

“你确定?”青山诧异地看向孙芍药的眼睛。

孙芍药再回忆了下刚才的感受,道:“确定,我对他太熟悉了,那份害怕已经刻进了我的骨髓里。”

这是她不愿承认却真实存在的反应,没什么不能说的。

毕竟她曾经更加难堪和凄惨的一面,青山也见过。

“好,我知道了,你快跟上他们去吧,在这里注意些,千万别落单,最好别出沈记酒楼。”青山叮嘱道。

孙芍药点头应下,快步去了前面。

青山继续往前走,却不断朝祁云尔那边靠近,直到身边只有绿水和主子时,他才将孙芍药刚才说的话告诉了他们。

祁云尔:“去查,找到机会带着孙娘子面对面指认下,若是确定,直接解决。”

若是孙娘子没有认错,傅成出现在这里,是为何?而傅家村地窖里的男尸又是谁?

“是。”绿水应下,拉着青山去了一边,问清楚那人的外貌特点。

他们这边的插曲没有影响到商会流程,一行人去了酒楼三层会客厅。

在他们出去的时间里,会客厅靠东边那片已用竹制的屏风划分成十个小隔间。

隔间中间摆上了深色的硬木案几,上面规整地摆放着笔墨纸砚,案几两边均放置了两张深色座椅。

只简单的布置瞬间让会客厅变成了十个带有一定私密性的书房。

这样有意向合作的人也能在一起沟通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甚至于若是相谈甚欢,制定出具体的契书条款也不是不行。

这份巧思,还是方娘子给的建议。

祁东家没去掺和东边的商谈,他起身走到会客厅西边这片。

这里错落有致地摆放了四张长木桌,桌上摆着点心和茶水,每张木桌配了六把椅子,这里是等待休息区。

谈生意嘛,总会有不同时间长短的,那休息的时候就可以来这边坐着休息下,也不会影响到东边。

因为在中间挂着描绘着山水、花鸟的画作。

这些画作全是沈东家去城北书院找里面的学生画的,笔墨纸砚由他提供,那些学生只负责挥毫即可,一幅画给20文钱,好多寒门学子来抢单。

沈东家觉得这样的画作用来装饰的想法十分好,打算这次之后,也让县里的酒楼挂上。

祁云尔也觉得挺好,打算找个机会问问方娘子,茶楼的三层和四层要不要也去买些画作挂上。

想到方娘子,祁云尔觉得自己快要陷入到一个名叫方溪的陷阱里,走出不来了。

随着跟方娘子接触越多,她带给他的惊喜就越来越多,甚至让他忍不住在想,自己是否是方娘子想要嫁的男子,会不会方娘子嫁给自己只是因为他帮了她许多。

甚至于,他有一瞬想要去问方娘子,但他的骄傲不允许,起码,等成亲后,等木已成舟,再去问。

那么这样也可以床头吵架床尾和,而不至于连亲都成不了。

想到五月初五,那一日。

他将身骑白马迎着漫天晚霞去迎娶她,而她也会身着与他同款的华美婚服,与他一同拜堂,礼毕,送入洞房……

祁云尔把脑中能想到的迎亲当日的流程都过了一遍。

奈何他参与的婚礼实在有限,很多都想不明白也不知道自己想的对不对,合不合礼数他倒是不在意,但他怕方娘子在意。

对了,成亲后,他是不是要换个称呼了?而她是不是也会换个称呼叫自己?

外祖父曾说过想要来庆云县参加婚礼,若是娶黎兰心他觉得外祖父没必要来,但迎娶方娘子,他想要请外祖父前来,不为别的,只想得到长辈的祝福,也想告诉外祖父这是他选定了的人。

思绪越飘越远,就在祁云尔已经在设想未来孩子的名字由谁来取的事情时,绿水回来禀告他,事情已经办妥,带着孙娘子确认过,那人是傅成。

“一会结束了,青山驾车送我回县里,你带着孙娘子将这件事处理了。”

“是。”

……

考虑到城门关闭时间,当大家的初步合作意向一确定,吃完方记食铺提供的吃食,二十余辆的马车离开码头街奔庆云县的方向疾驰。

若说来时有许多的不确定,归时则是带着收获。

他们一行赶在城门关闭前进了城。

沈记酒楼早已准备好酒宴,晚上,大家开开心心吃了一顿酒宴。

酒宴结束,为期两日的庆云商会集体安排的活动便已结束。

虽然在方溪看来这次的筹备时间太短,筹备方案存在许多问题,但对于第一次感受的客商们来说,比起往届已经是一个进步。

大家纷纷表示,明年若是祁东家还给他们发邀请函,他们一定会来。

见到点头表示明年还会来的人里面有金老板,祁云尔便知道这次商会对他来说已完成了目标。

金老板,是他的目标对象,也是这次他请方娘子帮忙的攻克目标。

包括他知道金老板近期正想涉足胭脂花粉行业,但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切入口。

金家是个大家族,里面的阴私事不少,家里的竞争也不少,每个人都想在家主面前留在好印象,也想分得更好的资源。

所以这金老板想要考察新行业还得找个由头不远千里从京城来到庆云县。

好在彼此都很满意,不枉费他设计了这么一局了。

……

夜幕落下

白日里喧嚣忙乱的码头街,此刻也都归于宁静,沈记酒楼是码头街关门最晚的店铺。

沈记酒楼打烊后,整条码头街完全安静下来,时不时传来几声野猫或者野狗的叫声。

傅成缩在离沈记酒楼不远的暗巷尽头,这里原本是个老乞丐的窝,但不知何时老乞丐不见了,变成了傅成住在这里。

说是窝,其实是个用枯树枝、稻草、石块和泥土搭建的半人高的窝棚。

老乞丐很瘦小且行动不便,当初能搭好这个窝棚还是酒楼里的豆苗他们帮忙找来的材料,不然就凭老乞丐也是没办法搭的。

最近酒楼一直忙着为庆云商会做准备,酒楼上下都很忙碌,豆苗他们每日给老乞丐送来一些剩饭剩菜也是放下就走。

根本没意识到这个窝棚已换了主人。

今日也是,好不容易送走贵客,大家将酒楼收拾干净,准备做一顿丰盛的员工餐犒劳一下大家今日的忙碌。

豆苗匆忙跑来把为老乞丐准备的饭菜和一竹筒的豆腐花放到窝棚外的竹板凳上就颠颠的跑回去了。

再不快点他的菜就要被抢没了。

也正是因为他看都没往棚子里看一眼就跑了,才躲过一劫。

棚子里,傅成手拿一把菜刀,半躬身躲在阴影中,若是豆苗但凡将头探进窝棚里一下,他就要从一根豆苗变为两半段豆苗了。

傅成眯着眼,往外看了许久,没看到或者听到任何动静,他将刀插|进后腰带里,弯腰端起豆苗送来的饭菜,借着外面昏暗的天色看了眼。

嚯,没想到这酒楼的小伙计对老乞丐还挺好,里面有菜还有肉,还是干米饭,最主要的还有一竹筒的白白嫩嫩的,像是码头那群汉子嘴里说的豆腐花。

啐了一口痰,他骂骂咧咧了几句,找出两根筷子来,坐在地上开始享用起来。

豆苗是个心善的,给老乞丐装的饭菜都是今日招待客商的宴席中盘子里剩下的饭菜。

比起平时的菜色丰盛不少,除了是别人桌上剩下来的外,色香味都没的说。

这一碗还是豆苗从师兄师弟嘴里抢才来的呢。

但这么好吃的饭菜,傅成却越吃越不是个滋味。

“妈的,这老乞丐吃的比老子这么些年都要好,他就一个又老又残的老乞丐凭什么比老子吃的还好,老子就该多虐他几日才弄死他。”

边吃边骂的傅成,十分爽。

这条巷子虽然暗又小,但正因为小,一览无余,他知道周遭没有别人,这么恶毒的话语也没半点隐藏。

“等到老子攒够去府城的船票,老子就去找堂主,不在这个破地方待着了。”

也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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