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李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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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丛拄着拐杖洗了个澡,用上双倍的沐浴露,费去好长时间,关上莲蓬头时,窗外的天色已经开始转暗。

李厝的第一天,海鲜店工作出师不利,且不说那些长得差不多,自己怎么都分不清的鱼,光是海鲜的腥臭味就让自己头晕脑胀。

他眼看丢浴室地上的衣服,一条腿洗衣服还是很麻烦的,不由得心里又骂了陆渊几句,但想想陆渊的钱包也被自己坑得大出血,沈丛便又觉得可以。

有人在急促地敲房门。

沈丛把浴巾随意缠腰上,一拐一拐地挪到门边,猫眼里,张昭华捧着一袋自己的衣服,变形的大脸占满了整个视线,满头是汗。

衣服来得正是时候,沈丛也没多想,直接开了门。

意外的是,张昭华身后竟站着陆渊。

沈丛一愣,结结巴巴地招呼道:“陆,陆上校好。”

陆渊眸色一动,没有应答。

他第一次看到几近/全/裸/的编辑人,肌肤瓷白,从头到脚笼着水滴,仿佛刚从海水泡沫中刚诞生的维纳斯;锁骨纤细,颈窝蓄着一小滩水,浴巾松垮地挂在腰间,单腿站立地扶着敞开的房门。

穿堂风中带着沐浴露的植物香气,暗自涌动。

陆渊迅速移开视线,侧过身。

陆渊听到系统的提示:

〖特殊级I,沈丛,状态正常,浴后,请注意保持距离。〗

【闭嘴。】

“洗澡呢,那我衣服送得正是时候。”张昭华扶了沈丛一把:“快去擦干换上,空调房里别吹感冒了。”

沈丛哼哼应和着,偷偷瞄了眼陆渊,他侧脸对着自己,正从口袋里摸出香烟点上;也不知道是来抓自己回白楼的,还是来给钱包出气的。

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张昭华先一步进了屋,推来轮椅让沈丛坐下,帮他擦干身子,穿衣服,老父亲一样。

沈丛自从开门见到张昭华后,一句话都没搭理他,只是板着脸,任由他像整理人偶娃娃一样帮自己穿衣吹头。

这些事情,张昭华在过去十年里,没有少做,两人配合默契,没一会儿,沈丛就又是清爽活泼的老样子,就是表情有点臭。

“什么事板个脸?”张昭华擦着沈丛的头发问。

“……”沈丛从他手中接过毛巾,盖着脑袋,一动不动。

“出了什么事说来听听?”张昭华追问着。

“……你想听我说什么?”沈丛沉默了会儿,反问道。

其实,沈丛知道张昭华想听什么,听自己血肉模糊的手背不到三天痊愈,但这听起来还不如辩解自己从来没有受过伤靠谱。

“三天骨折和皮外伤自动痊愈,感觉怎么样?”张昭华开门见山问道。

“没感觉。”

“有没有酸痛或者灼烧感一类的?”

“没有。”

“都没感觉,你拉着脸做什么?”

张昭华在白楼时候看着沈丛每天都是笑盈盈的,偶尔臭张脸,大概是游戏战绩不好,或者被王博调侃,又说不过。

“我的金属骨骼炸飞了,你开心吗?”沈丛也不憋着,竹筒倒豆地说:“人和人之间就不能有信任吗?你在我机械骨骼上按个倒计时的炸弹,一言不合就想把我炸飞,换做是你,你受得了?”

啪,沈丛后脑勺挨了一巴掌,盖头上的毛巾飞了出去,他赶紧双手扶住轮椅把手,才不至于被拍到扑地上,他坐直起身,捂着后脑勺,回头瞪着身后的张昭华。

“哪里来的定时炸弹,那定时结束腿就掉了,自动和躯干脱离,完全限制你的行动,仅此而已。”

“就这?”沈丛不信。

“一开始设计确实是有炸药的,但是陆上校不同意,和当局僵持了好阵子,才谈下来。因为这事拖的时间有点久,所以最后在调整的时候只来得及把炸药取出,其他功能保留没调整。”

“哦。”

张昭华认识陆渊的时候,他只有十六岁,刚入伍,还只是名士官,后来跟在父亲陆将军身边出生入死,在与全球其他国家联合捣毁多个非法编辑人实验室后,他一路升迁至上校,并手握编辑人生死大权。

陆渊今年二十八岁,年纪不大却位居高位;当他晋升上校军衔的时候,军中颇有微词,不少人背后嚼舌根,说他太年轻,要不是有个当将军的父亲支持,也不可能飞速晋升。

但陆渊坐上黄种人大区最高督察官位置时,军中噤声一片,所有人都认为没有比陆渊更合适的人选,背靠世家,出手狠辣;若是编辑人实验室再次动乱,他可以轻松快速调动军队,完成镇压任务。

张昭华与陆渊在之前并无太多交集,陆渊到A城协助调查沈江蓠失踪案也有十几天了,相处下来张昭华觉得对方并没有传言中的那么狠辣无情,至少沈丛的金属骨骼他主动提出提升修复,对伦理会来说省时省力省钱。

“你的金属骨骼陆渊前几天带回B城修复调整,什么时候好我再问问他。”张昭华接着说:“你是不是又长高了?之前和你换衣服,我也不会觉得你重,今天感觉有些喘。”

“应该没有,吧?”沈丛的面色渐渐缓和,但口气带着犹豫。

自己的左手外伤三天就愈合,也说不准这三天里身高也同样起变化,沈丛中等个子,一米七八,虽然他也很想再长高点,比如再多两厘米,长到一米八,这是有型青年的最低标准。

但是身高不断变化,意味着自己的金属骨骼要不断调整,花钱费时,所以沈丛一番利弊分析,没有一米八就没有吧,稳定最重要。

若这三天身高起了变化,陆渊带回B城修复的金属骨骼就无法匹配新身高,到时候装上后也许就长短腿,那自己的行动一样会受限。

沈丛捂脸叹口气,既来之则安之。

每当暮色降临的时候,李厝仿佛进入另外的次元,租客陆续下班回家,沿巷的店铺的LED招牌亮起灯来,开始一天最忙碌的光景。

李胖子的海鲜批发店,只在白天营业;晚上的时候他便在海鲜店后门支辆小车,卖煎饼果子。

今天他刚把小车从店里头推出来,便看到陆渊一身衬衫军裤,站在沈丛房间门口抽烟。胖子心里一颤,转身把推车推回店内,决定晚上不开张。

下午他安排沈丛看店,才离开没多久,手机就叮叮地提示:“您收到两千七百元。”

当时自己正在吃饭,心里还乐呵,想这海鲜西施挺会卖货的,没几分钟就出大单,待到回店里一看,沈丛正半身湿答答地坐轮椅里表情复杂,一问,原是把店里头最贵的鱼卖给了陆渊。

卖给个煞星,还是强买强卖,胖子摸摸自己手腕,上次被铐在便利店货柜的体验,常记常新。

胖子毕竟是个成熟的生意人,社交牛X症十级选手;仅仅十五分钟后,沈丛房间里的三个人,已经被他请来坐在巷口的热炒店,用茶水烫着餐具,等待晚饭上桌。

“你们是来带沈丛弟弟回白楼的?”胖子熟练地端着茶壶烫餐具,然后把第一套烫好的餐具推到陆渊面前。

沈丛低头用筷子搅着杯子的热茶,烫得心不在焉,他想这都不用问,明天他就得回便利店上班,自从自己跑路,便利店就再也没开门过。

“没有,给他送点换洗衣服,陆上校同意让他住这里。”张昭华回答。

沈丛抬起头,惊讶地看着陆渊:“你不怕我又跑了?”

这个问题张昭华也问过陆渊,当时陆渊坐在班办公桌后抽着烟,青烟盖住了他大部分表情,但是冰冷的口气张昭华是记得一清二楚,陆渊是这么回答自己的。

“见过牧羊犬怎么控制绵羊出栏?围栏只能开一个口,牧羊犬从四周包抄羊群,不往出栏口走的羊,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李厝的管理也一样,必要时把人往一处赶,什么都别留,不论是谁都只能暴露。”

什么都别留,陆渊确实是这么说的;这样的方法让李胖子知道似乎不太合适,他毕竟大小也是名房东,而陆渊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毁掉他的房子。

所以张昭华笑着回答沈丛:“人和人之间总是要有些信任,你也大了,有自己的圈子,海鲜店不嫌弃你的话,你愿意留着就留着。”

沈丛立刻把脸转向胖子,浅棕色的瞳孔里写满请求,胖子连忙回答:“不嫌弃,海鲜西施呢,就靠沈丛弟弟发大财。”

张昭华是个不羁分子,他与李胖子很快就聊得热络,再加上一向话多的沈丛,三个人叽叽喳喳的,就剩陆渊一个人坐得笔直,军配的衬衫比普通衬衫更笔挺,更衬得他与周遭格格不入。

夜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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