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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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便有两个男人拿着灯火飞到屋顶上,认出沈秀,他俩急声道:“沈姑娘!”

沈秀第一时间摸自己的脸。脸上的人.皮.面.具不见了。

“是我是我。”沈秀往前走,踩着瓦片崴了下脚。侍卫扶住她。

“谢谢,还请你们帮忙带我下去。”

被侍卫带下院子里后,沈秀直问:“我爹娘可还好?”

“安全着。”

沈秀点点头,直奔杨氏和沈有财的房间。

“娘,爹。”

杨氏和沈有财躺在床上,都未入眠。夫妻俩这几日夜不能寐,泪水都快哭干了。这会子他俩又在哭。

忽而听见外头传来沈秀的声音,夫妻俩哭声一停,四目相对,“方才是不是秀秀的声音?”

“好像是!”

门被推开。夫妻俩借着朦胧的月光,认出沈秀的身形来,“秀秀!”他俩下床,扑向沈秀。

他俩扑过来,沈秀差点被他俩撞飞。她连忙稳住身形。

“秀秀!你回来了?你这是去哪儿了?不是,你这是被哪个天杀的给掳走了!”沈有财语速快到吐字不清。

沈家旁边的宅院里,魏朝清轻拍魏长生,终于将他哄睡。

他擦掉魏长生颊边的泪,微微叹息一声。

“大人!大人!沈姑娘回来了!”门外侍卫敲门。

魏朝清迅疾下床。他打开门,“你方才说什么?”

“沈姑娘回来了,此时就在沈家院子里!”

魏朝清快步往外走。

“大人!您的衣裳还没————”侍卫喊道。大人外袍都没穿,头发也披着,就这么出去了。

大人素来端庄沉稳,这是侍卫第一次见大人如此失态,失态到仪容都不顾。

侍卫去屋子里,拿来魏朝清的外袍,急速追上他。

沈秀正与父母说着她被掳走的原委经过,门边忽而传来魏朝清的声音,“沈秀!”

她一转头,就见魏朝清胡乱披着外袍,长发凌乱,与从前仪容端庄的他大相径庭。

他大步流星,步至她身前,“你可还好?有没有事?有没有受伤?”

“没有受伤,我很好,什么事也没有。”

魏朝清微绷的面部稍微松弛,“是谁?是谁做的?”

他刚问出这句话,司马烨和司马朗便冲进屋子里。他俩同样衣衫不整,一进来就问了与魏朝清差不多同样的问题。

沈秀重复,“我没事,真的没事。至于掳走我的人,是楼兰人……”

魏朝清:“下蛊毒邪术?”

“是的,他们说我给他们下了蛊毒邪术,但他们抓错人了,我说了他们也不信。不过他们现在把我放回来了,估计是知道冤枉了我。”她说。

“他们叫什么,长什么样?”司马烨咬牙切齿,恶狠狠道,“我一定要杀了他们!”

“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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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长相,他们其中一个是蓝眼睛,其中一个是红色褐眼睛……”她具体描述了他们的长相,最后补充一句,“他们有可能带了人.皮.面.具。

魏朝清:“他们把你带到了哪里,你可知他们现在在何处?”

被带走,和被带回来时,沈秀一直都闭着眸子不敢往下看,且夜里黑乎乎的,她也看不怎么清楚,所以并不知月摩珈将她带到了哪里,那客栈也不知叫什么。

但她能确定客栈在锦州城。只是不清楚具体在锦州城的哪里。她仔细想了想,将客栈房间内置描述出来。

魏朝清和司马烨还有司马朗他们立刻派人去找人,她踟蹰道:“那两人武功很高,不动手就能杀人。之前保护我的那些暗卫就被他们……”想到那些为她而死的暗卫,她蜷缩手指,有点不敢让侍卫们去送死。

魏朝清道:“放心,这次不仅有大内高手,还有江湖上的高手,一定会抓住他们。”

那些为护她而死的暗卫们,得替他们讨回公道。

沈秀稍微放下心,随之满目愧疚,“夫子,那些暗卫为我而死,我……对不起……”

“不是你的错,不必自责。”

他见她眉眼憔悴,他道:“很晚了,你好好休息,不用再担心安全。”随后对向司马烨等人道,“都散了吧。”

司马烨不愿离开,他一直目不转睛,盯住沈秀,不让她离开她的视线。

司马朗也赖着不走,他一副紧张样,嘴里却说着安抚沈秀的话,“你放心,我找了好多武功高强的高手保护你,你以后绝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

沈秀:“谢谢,你们也赶紧回屋休息吧。”

最后魏朝清发了话,司马烨才皱着眉离开。司马朗瘪着嘴,不情不愿地走出屋子。

回到旁边的宅院里,魏朝清摸摸熟睡的魏长生,在他身侧卧下,闭目许久,不得入眠。

片刻过去。他起身披衣,衣摆滑过门槛,再次进入沈家院子。

他来到沈秀住的屋子的门前,看到同样去而复返的司马烨与司马朗,他们站在门前。

淡淡的月辉下,魏朝清望着沈秀屋里燃起的灯盏,沉静下来。

次日。沈秀还在睡梦中,就被唤醒。

“姐姐!姐姐!”

她支起上半身,去开门,一开门,魏长生就如一个炮仗似的,冲进她怀里,死死抱住她,“姐姐!你没事,太好啦!”

他哽咽着,哭了两声,“太好了。”

“没事了。”她轻抚他的脑袋。

哭了一会子,他哼哼道:“你昨晚就回来了,我那时睡着了,舅舅竟然不叫醒我!不然我就能早点见到你了!”

她笑,“夫子还不是为了能让好好睡。现在见到不也是一样的吗。”

他又哼哼几声。

“秀秀,你起了?赶紧洗漱了吃早食。”杨氏手里端着盆,走过来。

沈秀边洗漱边问:“早上吃什么?”

() “我原是想做豆花和羊肉索饼,但魏大人一大早就带着菜来了咱家,说要给咱们做早食。”

杨氏咂嘴,“魏大人竟也会下厨啊,不是说读书人都不会下厨的吗?”

“且魏大人手艺好像很不错,那肉羹做的,老香了。”说到这里,杨氏吸气,一副馋得不行的模样。

“夫子手艺极好的。”沈秀擦干手上的水,快步去厨房里帮忙去了。

魏朝清做的早食,全是沈秀爱吃的早食。她慢吞吞地吃着,心里想着事情。

旁侧,杨氏与沈有财一边吃一边竖起大拇指,“大人的手艺真真是好极了!”

魏朝清浅笑,给沈秀夹了一块肉角子。

“够了够了,吃不下了。”她连连拒绝,她碗里都快堆不下,全是魏朝清和司马烨司马朗他们夹的菜。

她拿碗避开,道:“夫子,那两个人有消息了吗?”

“没有。”

倏而想起什么,她又问:“夫子,之前皇上不是急召你回去?”

“没事,我过两日再走。”

“那皇上那边……”

“无碍。”

沈秀没再吱声。吃完饭,她转悠到侍卫面前,“你好。”

古代没有这样的问好方式,且没有上级对下级这样问好的,在侍卫眼里沈秀就是上级,听到她这样的问好,侍卫僵硬不适,拱手行礼。

沈秀:“你知道谢扶光这人吗?”

“知道。”

“之前听说他死了,又听说他没死,他究竟死没死?”

“之前听说是死了,但有小道消息,又说他没死,不太确定。”

“这样么。”沈秀沉吟,继续问,“你可知现如今武功很高强的人有哪些?”

“你问这个做什么。”魏朝清从身后走近。

她转身,“夫子,我想学武功,学很厉害很厉害的武功。”

“习武很辛苦,你不用学武功,会有武功高强的人保护你。”

“别人保护自己,不如自己保护自己。我想学武功,想有自保的能力。若是可以,我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

原本,她只想去武馆学些武功,无论什么武功都行。现在,她想学厉害的武功,能像谢扶光和月摩珈那样厉害的武功。普通的武馆并不能满足她的需求。

侍卫是学武的,对这方面比较了解,所以她继续问侍卫,有哪些人武功很高强。

“如今武功最最高强的,莫过于谢扶光,只是他生死不知。除了谢扶光,武林盟主,前武林盟主,还有前武林盟主的儿子,武功都极高强。”

武林盟主?这个世界还有武林盟主呢。沈秀点点头,“那他们会收徒吗?”

侍卫:“先不说他们会不会收徒,就算他们会,想做他们徒弟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很多人想拜他们为师,基本都铩羽而归。”

沈秀表示明白。那些武功高强的大人物,怎么可能会随便收徒。她没什么家世地位,也没有学武的资质

和根骨,要想拜他们为师,难比登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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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卫还未回答,魏朝清道:“不用问了。”

“夫子?”

“你想寻武功高强的人拜师学武,这事交给我,我会替你寻来武功高强的师父。”

听到这话,沈秀安静下来。以她的能力,估计没法找到武功高强的师父愿意收她为徒。除非她有极高的天赋,或许那些武功高强的师傅可能会收她。

但她没有。她什么也没有。

夫子帮她,她会很麻烦他,会欠他人情。但欠人情,总比不能自保要好。她几乎是毫不犹豫,“谢谢夫子!若我真能成功拜师,学得厉害的武功,我一定会报答好好你!”

魏朝清眉目温润,“不用报答我。”

“我一定会报答你。”沈秀郑重认真地对他行了一个大礼。魏朝清能如此帮她,都是因为喜欢她。

而她明知如此,还要接受他的帮助,欠他人情,这种做法很不好,很自私。她在利用魏朝清的喜欢,可她没办法,在性命面前,这些都是小事。

除了回应魏朝清的感情,她尽可能地好好报答他的恩情。

待魏朝清离

去后,沈秀仰首,望向屋顶,眸中带着向往与坚定。

她想要变强,想和谢扶光和月摩珈一样,能飞檐走壁,能百步穿杨,能断蛟刺虎,不动手就能轻而易举杀掉敌人。

她若能有这样厉害的武功,便不会再那么容易被人掳走,不会被人轻易杀死。

燕州,一处府院里。侍从将装满了水的花壶递给叶应天,“老爷。”

叶应天一身长袍,四十几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很是年轻。他接过花壶,慢悠悠地浇花。

浇完花,他在凉亭里坐下,拿起之前未看完的书。看到绝妙处,他拍膝盖,“好!写得好!不愧是朝清!”

侍从见老爷满面红光,他笑着摇摇头。老爷是学武的,却极爱看书,尤其是魏朝清魏大学士的书。

日头渐高,即将要吃午食,老爷却还沉浸在书里。侍从提醒道:“老爷,该吃饭了。”

叶应天完全没反应。

“老爷?”

“老爷!”

他喊了好几遍,叶应天才从书里回神。收起书,叶应天去前厅吃饭。注意到桌上没人,他问:“云川呢?”

“公子他没回来,应该是在外面吃吧。”

“这小子。”叶云天净手,正准备吃饭,忽有侍从前来。

“老爷,有飞鸽传书。”

“哪里飞来的?”

“锦州。”

“锦州?”叶应天擦干水,接过信纸。

“朝清的信?”他讶异,扫视信纸上的内容。看完后,他蹙眉。

魏朝清寄来书信,问他可愿收一女子为徒。此女子乃魏朝清好友。若他愿意收徒,他必有大礼送上。

朝清应该

() 知道,他不收徒。既知他不收徒,还写来这样一封书信,想来,朝清甚是看重此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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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傍晚时,飞了半日,鸽子抵达锦州。

魏朝清取来回信。回信上,叶应天道,他已经老胳膊老腿了,教不了徒弟。随之问沈秀天赋如何,若是天赋好,他可以联系他友人,看友人有人有没有意向收徒。

拿着信纸,魏朝清陷入沉思。

沈秀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而如今武功最厉害的那几位,其中一位便是叶应天。

叶应天乃是前武林盟主,前两年因不想再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早早隐退。如今安居在燕州,每日看看书,养养花草,闲度时日。

他与叶应天本不相识,但叶应天爱看他的书,两人便相识,有了些交情。

沈秀说想练最厉害的武功,他便想到了叶应天。他知叶应天不收徒,但他还是想替沈秀争取一下机会。

看完信后,他执笔回信。信里,他如实告知叶应天,沈秀资质根骨一般,并再次请他收徒。若他愿意收徒,他可以向他提任何要求。

夜里收到回信,叶应天肃色,资质根骨一般,还一定要让他收徒?为了让他收徒,朝清竟答应他,他可以提出任何要求。

任何要求么?叶应天沉吟。

次日凌晨,魏朝清拿到叶应天的回信。叶应天仍说自己老胳膊老腿,教不动徒弟了,但他儿子叶云川可以教。他可以让叶云川收沈秀为徒。

叶应天之独子,叶云川,年十九,身怀天资奇骨,年纪轻轻便与其父武力值差不多相当。

因他爹隐退江湖,他也不愿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同他爹一起隐退安居在燕州。

若他能收沈秀为徒,也能教得她一身厉害武功。魏朝清思及此,继续往下看信。

叶应天提出收徒的条件。条件便是,让魏朝清亲手执笔,给他叶应天写一本传记,同时还要送他一百首妙绝诗词。

没有犹豫,魏朝清答应了叶应天的要求。

中午,飞鸽传来魏朝清的回信。叶应天含笑放下信。他问侍从,“云川在何处?”

“公子好像是在鸿运楼听说书。”

“快去叫他回来。”

鸿运楼里。站在台子上的说书人嗓音洪亮,“说时迟那时快,叶盟主亮出长剑……”

侍从听到说书人在说老爷之前的英雄事迹,他颇为得意地挺挺胸,上了一楼包厢。推开一楼包厢一间房,他快步入内。

包厢里,穿着白衣的少年靠在躺椅上,脸上盖着一本话本。

“公子,公子?”

少年手指微动,拿开盖在脸上的话本。

他扎着高马尾,几缕额发扫过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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