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21章(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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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家,沈宁和杜若两人吃着兔肉,杜若觉得很好吃,他跟阿姆说:“阿姆,顾大哥做的兔肉又辣又好吃,我很喜欢吃。”

沈宁温柔笑着,点了一下杜若的头,“这是清越看重你呢,瞧没成亲呢就亲手给你做菜吃。”

反正沈宁是没享受过这待遇的。

他为自家哥儿感到高兴。

杜若嘿嘿笑了,他又用筷子夹了一块兔肉到嘴边,吃了下去,肉质鲜嫩,并不柴,与辣综合在一起,是味蕾的享受。

杜若拧着眉,他看着阿姆叹气说:“虽是一句玩笑话,但是我也跟顾大哥说过,若是他给我做了兔肉,我也做一份鸡,送给他尝尝。”

顾清越手艺还不错,他做鸡肉却中规中矩的,小哥儿有些苦恼,怎么样才能做出花样来呢。

“炖鸡汤,煲久一点也很好喝的。”沈宁真诚提出建议:“或者是做黄焖鸡,叫花鸡,都行的。”

杜若考虑一下,最后放下筷子,道:“那我就做叫花□□,好做,也很好吃。”

沈宁点点头,催促着杜若吃饭,“再不吃就凉了。”

翌日,杜若早上吃过饭后,就开始准备着做叫花鸡,听说这叫花鸡是乞丐创造的,因为没有锅,所以就地取材,把鸡处理后,用荷叶包着,外边再糊上一层黏土,最后埋到地里面,不能埋太深,在土地上直接起火,开始烧柴就行了。

杜若本来想去村外找个地方做叫花鸡,让沈宁拦住了。

他把黏土和荷叶都给准备好了,他们家周围邻居也不多,直接在家里的后院做就好。

杜若觉得自家阿姆真贴心,笑着说一声:“就依阿姆说的。”

小哥儿动作利落地从自家鸡圈里挑出来一只又肥又大的鸡,然后手起刀落,放鸡血,又煮了一锅滚水,烫鸡皮,拔鸡毛,鸡成了光秃秃,才罢手。

最后把处理好的鸡给腌制半个时辰,又给开膛破肚的鸡腹之中塞入了葱姜辣椒。

随后就用荷叶细致的包起来,用绳子给捆上,其实这个时节的荷叶也才初长,并不大,所以包了好几层,用了好几张荷叶。

刨坑,埋入地中,杜若高兴这步骤终于完成了。

只剩下烧火,把地下的荷叶鸡用热气给蒸熟。

小哥儿有耐心的守着,他时不时添柴,还烤了活儿火,架起来架子,放上陶罐,还能热上几壶水,一会儿能洗个头发。

一点也不浪费。

好半天,小哥儿能闻道若有若无的香味的时候,他兴奋起来,晓得叫花鸡快要做好了。

唤来沈宁,“阿姆,你闻闻这香味,这鸡快熟了。”

沈宁走过来看了看,也点点头:“再等一会儿就灭火,然后再焖一会儿,这样做鸡肉会更好吃。”

杜若眉眼带着笑,他点头答应:“好。”

叫花鸡被刨出来的时候,霸道的香味飘到院子里,恐怕离的近的邻居都能闻的到。

杜若也没想着自己留下鸡吃一些,再给顾清越送过去一半。

他直接就把整只鸡送过去了。

且不说顾清越看到他未来夫郎的时候多高兴,杜若那就是羞窘了,在门口说了几句话,不敢像顾清越送兔肉的时候进家里,而是匆匆走了。

“做了叫花鸡,你尝尝看好不好吃。”杜若把篮子给递过去。

顾清越眼神温柔,“不用尝,我就知道好吃。”

“你就这么信我的手艺啊。”杜若唇角上扬,眼神灵动。

顾清越用力点头,“我夫郎做的嘛,肯定超级无敌好吃,一会儿我要多吃点。”

又眼神心疼的望着若哥儿说:“做叫花鸡很耗时间,辛苦了,小若儿。”

若哥儿耳根红了,小声问他:“小若儿,干吗这样称呼我,好黏糊啊。”

顾清越理直气壮的说出自己的理由:“因为你小小一只嘛,还有就是这样称呼亲密一些,好可爱。”

若哥儿不知道自己在顾清越心中竟然是这么个形象,他低头看看自己,再看看明显比他高一头还多的顾清越,然后气鼓鼓的道:“什么嘛,身高有差那么多吗?”

顾清越怕惹火小夫郎,赶紧道歉,“不想我叫我就不提这个称呼了,不过,若哥儿,你也不能总叫我顾大哥吧,要不然你也叫我亲密一点,这样我们就打平手了。”

若哥儿想到自己还真的这样称呼顾清越,一句顾大哥,叫了不知道多久了。

若哥儿尝试开口:“清越。”

顾清越像个吃到肉的大狗狗,开心地道:“唉,我在呢。”

杜若被应声,眼神瞬间亮晶晶的了。

“那,清越,我回家了,你也进屋去吧。”说完小脸红着,小跑回家了,小哥儿没有过这样的经历,暧昧期,感觉的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电流闪过,忍不住脸红,忍不住在心里遐想。

顾清越拿着篮子,默默看着自家小夫郎走远了,才转身回到家里。

就这,还让李松云给揶揄了一下,“哟,这是若哥儿给送的吧,怪不得站门口半天就舍不得进家呢。”

李松云又问:“怎么不让若哥儿进家里喝口水?”

顾清越把篮子给放下,捻了一下手指说:“他不愿意进来,说沈阿姆还等着吃饭呢,说两句话就准备走,要不然我拦着,人给我篮子就转身走了。”

顾清晚猜测:“这个我知道,是未来哥夫不好意思进来。”同为小哥儿,他理解若哥儿的想法。

毕竟才定亲,上门了就要面对未来的阿父阿姆。

随后一家人看到是整只的叫花鸡,也惊讶,若哥儿费心思了。

等到分吃的时候,顾清晚立场变得最快,昨天吃他哥做的兔肉说好好吃,现在尝了杜若做的叫花鸡,筷子夹的飞快,还不忘夸道:“这鸡肉很嫩,又香又好吃,没有腥味,我现在宣布,未来哥夫的厨艺比我哥的厨艺好。”

顾清越无奈摇摇头,也加紧了速度,再不吃就被晚哥儿抢完了。

顾云水爱吃鸡脚,他拿着鸡脚也啃得不亦乐乎。

李松云爱吃鸡翅膀,手上也拿着在吃,一家人其乐融融。

他完全可以预想到,若哥儿嫁进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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