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第 14 章

《前任破产后我绝症痊愈了》全本免费阅读 aishu55.cc

病房里有个陪护室,专门用来给请来的护工过夜休息用的。

护士见盛危拖了把椅子坐在林鹿床边,看样子没打算走,应该是要在医院过夜了。

感冒发烧有必要在医院陪床吗?

果然是“不在意”。

护士忍着笑,将陪护室收拾干净,“盛先生,陪护室里已经打扫好了,可以用了。”

盛危头一抬:“什么室?”

“陪护室,”护士笑吟吟解释说:“是专门给护工,陪护人员住的,看您好像要在这里陪护过夜,不如进里面休息。”

盛危忍耐道:“…我不是为了陪护他。”

陪护?

监视还差不多。

护士也知道他不会承认,从善如流的改口:“您把他当成休息室休息一下也是可以的。”

盛危顺着半开的门往里面瞥了一眼,里面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摆放着一张床,衣柜和椅子,还有一次性的洗漱用品。

他又收回视线,看了一眼病床上的林鹿。

林鹿安详地躺着,或许是因为烧已经退了,所以睡得很沉,小脸压在柔软的枕头上,嘴巴里也不再哼哼唧唧。

林鹿舒舒服服躺这么大个病房,要他去睡还没厕所大的陪护室?

那张床他估摸着翻身都困难。

盛危拒绝了,说不用。

护士便没再强求,确认了一遍设施,离开了病房。

病房里彻底安静下来,盛危去了一趟停车场,从车上取了笔记本来处理工作,总归他坐在椅子上也睡不着。

刚看了一个合同,他无意间抬头发现林鹿整个人都缩进了被子里,刚才只是把颈子裹得严严实实,现在却恨不得把整张脸都埋进被子里。

这能呼吸得过来?

盛危看了片刻,抬手将蒙在林鹿脸部的被子拽下来。

这才看得顺眼多了。

过了半个多小时,盛危又处理了一份文件,头一抬,林鹿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缩到被子里去了,被子团成一团在床上形成一个鼓包。

身体不让人省心,睡觉习惯也不怎么样。

盛危再次动手把林鹿盖在脸上的被子扯下来,他也不看文件了,将电脑放在桌上,就这么抱着手臂等着看林鹿。

果不其然,刚过两三分钟,林鹿就翻了个身,身子蜷缩起来,将下巴渐渐埋进被窝里,很快整个脸都藏了进去。

盛危再给他拽下来,手掌压住被角不让林鹿往下钻,林鹿尝试了几次没成功,翻了个身,嘴里不知道嘟嘟囔囔说了些什么。把脸埋到手臂里,又睡了过去。

盛危忽然想到,难道是林鹿觉得灯光太亮了?

其实病房里的灯光并不刺眼,是统一的夜间模式,就是病房里头顶的大灯是关着的,但是病床前小灯还开着,为防止某些病人起夜,床头的灯一般都会留下。

盛危在控制面板把床头的灯关了。

林鹿果然安分下来。

病房里陷入一片漆黑,在没有光源的环境里什么都看不清,然而失去视觉,其他的感官变尤为敏锐,房间里安静的只听得见林鹿轻柔的吐息声。

甚至呼吸间也满是林鹿的气息,这种气息在满是光源的房间里不觉得,在黑暗的环境里却生动鲜活得充斥了他的整个感官。

想不到他居然能这样若无其事的和林鹿共同相处在同一个房间。

他又想到了一些不好的记忆。

一些铭记的事情再次从记忆里如同海啸一般掀起,上辈子的种种还历历在目。

病床上这个弱不禁风的人,是怎样狡猾的用那些阴谋诡计倾覆了盛氏。

他们从一开始就站在对立面,林鹿的所作所为都是为另一个人所谋划的。

盛危靠在椅背上,深吸了口气,缓缓睁开眼。

林鹿睡的香甜,可以说是无知无觉,要是他这个时候睁开眼,就会对上盛危的视线,眼皮下的目光充满了凛冽,就像狩猎者盯上了心仪的猎物。

……

早晨八点刚过,医院里来来往往人逐渐多起来。

见林鹿还在昏睡,护士走进病房,凑到盛危耳边小声说:“盛先生,副院长想见见您。”

盛危倒也不意外。

这幢私立医院本身就是盛氏控股,副院长也是从小看他到大的叔,昨晚医院里病房紧俏,他用了对方的名头给林鹿申请到一个单间。

对方知道他来了医院肯定要和他唠两句。

林鹿睡得很熟,一直都没有醒来的意思,护士已经给他换过了一轮葡萄糖氯化钠。

盛危回头看了两眼床上的人,然后跟着护士离开了。

听见耳边朦朦胧胧的关门声,林鹿睫毛轻抖,缓缓睁开眼睛。

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婉转悠扬,明亮阳光透彻密布窗隙照在病房里,在床单上留下一道光影。

林鹿不太能适应亮光,他下意识摸了摸胸口,抬起胳膊,将手背盖在脸上。

缓了几分钟,才放下手掌。

这时他才发现原先缠在手上的纱布已经被取了下来,掌心破口处的茧也掉了,留下粉嫩的一道印迹。

不过他本身也是不容易留疤的体质,用不了多久,这道印迹就会消失不见。

“您醒了?”护士来给林鹿拔针,扶他坐起来:“您先别动,我先给您把针拔了。”

或许是注射了氯化钠的缘故,嗓子并没有觉得沙哑发干。

林鹿弯起嘴角,柔柔一笑:“谢谢。”

笑起来也太好看了。

护士脸微微发红,给林鹿拔针时,动作放的轻之又轻,但林鹿皮肤本身就薄,扎针的手背还是青了一片。

他肤色冷白,手腕清瘦,衬的一片淡青色就看上去触目惊心,护士按压针孔,关心的问:“疼吗?”

林鹿笑了笑:“还好。”

怎么会不疼呢。

林鹿从小痛觉神经就比别人敏感,随便磕磕碰碰皮肤就容易青紫。

但直到他被查出绝症,每过两周就要抽血,躺在病床上的日子从早到晚都要埋针打点滴挂水,埋针就是把针头埋进皮肤,每隔四五天换一次针头,到后来两只手被扎得肿的抬不起来。

习惯之后,这点疼痛就不算什么了。

护士将空了的输液袋放进车架,“您身体有没有觉得好一点?还会头痛,发晕吗?”

“好多了。”林鹿摇摇头。

护士走出病房,过了几分钟,拿了一杯蜂蜜水递给他。

蜂蜜水是用热水冲的,担心林鹿烫到手,护士还贴心地用杯托隔热,方便他拿取。

“不要急着起身,喝点蜂蜜水润润肺。”

“谢谢。”林鹿接过来,朝她笑了笑。

护士也笑着说:“请您先在病房里等一等,盛先生去院长室了,应该不久就回来了。”

林鹿捧着杯子乖巧点头。

护士轻声询问,“要不我帮您把窗帘拉开透透气?”

“好,辛苦了。”

厚重的窗帘被拉开,和煦的阳光就透过干净的玻璃洒满了整个病房,入眼的是旷远碧空,微风拂上脸颊,楼底下的花圃里还有小朋友们在追逐打闹。

林鹿心情一瞬间好了许多。

但对于这种色调单调灰白的病房,他还是本能的有抵触心理。

等护士出去之后,林鹿休息片刻,把蜂蜜水喝光,也跟着走出去,坐到了走廊上。

林鹿退了烧,但肢体还是虚弱无力,喉咙里像是堵了团东西,走两步路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

病房的隔音还不错,原先在病房里只是隐约听见外面有声音,迈出房门之后,那些嘈杂的声音一瞬间就涌入了他的耳膜。

早上八点医院刚刚运作,正是人多的时候,走廊上人来人往。

从前他喜欢清静的地方,后来在疗养院住了几个月,那里清静得让人发慌,于是他现在反而更喜欢有人烟的环境,仿佛置身其间,也能因此沾染上一两分烟火气。

“林鹿。”

林鹿靠在长椅上稍微缓了缓,闭目养神,突然听见有人喊他。

起初他还以为是听错了,直到肩膀被拍了一下。

扭头看到一身体面西装,颇有几分面熟的脸孔。

好在他记忆还不错,想了想才从脑海里面翻出这个人是他的大学舍友汪杰。

倒也是不巧。

汪杰是见一楼挂号大厅的人太多,所以就到楼上自动挂号机来挂,谁想无意间一瞥,注意到走廊垂手坐着的林鹿,病恹恹微垂着头,肩胛单薄,柔软的碎发遮住苍白的后颈,脆弱精致的脸吸引不少路人的注意。

汪杰见林鹿就穿了件单薄的睡衣,行单影只的,还以为自己认错了。

走近一看,还真是林鹿,他上下打量,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快意。

“哎呀,真是不巧,没想到我们会在这里碰面。”汪杰不请自来,一屁股在他旁边坐下。

林鹿掀开眼皮,瞧他一眼,心说是挺不巧的。

林鹿很擅长博得别人的好感,在哪里都很容易和别人打成一片,但他毕竟也不是人民币,能让所有人都喜欢。

汪杰就是极少数和他不对付的人。

起初两个人分到一个宿舍,井水不犯河水,他事情比较忙,学校,公司两头跑,说是室友,其实根本没在宿舍住过几天,两人也没什么机会碰面。

汪杰长相也算周正,一直为此沾沾自喜,但偏生和林鹿分到一个宿舍,就把他衬托的平平无奇了,所以他才看林鹿有点不顺眼,也就仅此而已。

但后来汪杰暗恋校花,偏偏校花拒绝了,转头和林鹿表白了,就连周围同学听说这件事也在私下笑他癞虫合蟆想吃天鹅肉,汪杰不小心听到了,他一度自尊心很强,所以觉得很没脸。

汪杰也因此渐渐远离了班上同学,选择加入社团,和社团里人处成了好兄弟。

然而那人后来却因为和林鹿发生矛盾退学了,还向汪杰诉苦,虽然不太清楚事情的原委,但汪杰认定是林鹿的错,一心就想为兄弟出头,气急败坏的找到林鹿,质问他:“是你害小袁退学的?难道不内疚吗?”

林鹿却忙着要去公司,坐进接他的车里,只简单说了一句,和我没关系。

说完,车扬长而去。

因此,汪杰一直对林鹿颇有成见。

当年他只能看着林鹿的车尾气,现在他终于混出点人样了,难免有些自得。

汪杰见林鹿身形单薄,睡衣套在身上都觉得肥大,以为他这段时间过得不好,故意说:“没想到一向都是前呼后拥的人,居然穿成这个样子坐在这里,刚刚我差点都没认出来呢。”

林鹿没什么心思搭理他,敷衍道:“彼此彼此。”

他没怎么把汪杰当一回事,危险的人永远都懂得隐藏自己的恶意,就像他自己,比任何人都会装,而汪杰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这种肉眼可见的恶意太明显,连回应都没有多大意义。

汪杰眯缝着眼说:“最近过的怎么样啊?在哪里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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